问题 问答题

图4-1-35为A、B两个住宅小区的规划方案示意图。A小区的用地面积为21hm2,可住居民2430户。B小区23.5hm2,可住2850户。除了B小区有两栋高层外,其余均为5~6层住宅。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

试指出两个小区在适应居民组织管理、保障安全、解决行人交通与机动车交通矛盾等方面各有什么特点

(提示:不必涉及小区出入口位置、公建分布、建筑朝向、间距、容积率、密度、层数、绿地布局等其他问题。)附图中用斜线阴影表示的地方和其他组团是一样的,采用尽端路和回车场的方式,每个组团都比较独立。

答案

参考答案:

A小区

1.该小区为组团式结构,共有六个组团,每个组团规模适当,能适应管理的需要(2)。

2.每个组团只设置一个出入口,可以按组团进行封闭管理,有利于安全(2)。

B小区

1.小区内设置一条旧绕周边的环形路,并且利用各住宅的机动车路外侧设交通停车带停车,机动车均由环路引入(2)。

2.行人由三个出入口经过小区中心绿地的步行道路系统进入各栋住宅,基本做到人车分流(2)。

3.该小区在安全管理上可以实行全小区封闭管理(2)。

多选题
问答题

张三与李四于2000年5月登记结婚,2001年张三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四离婚。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原告张三住所和工作单位均在北京市北城区,被告李四虽然家住北京市南城区,但其工作单位却在L省三河市,其户口也在三河市。北京市南城区法院认为此案不应由自己管辖,而将案件移送给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北城区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地域管辖中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本法院对该案也没有管辖权,于是又将案件移送给被告住所地――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2000年10月,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给北城区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案件后,经两次传李四谈话,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而且李四也要求回原籍处理;同时,被告人所在单位现已搬迁L省D县该案已不属我院管辖,特将全部案件材料退回你院审理。2003年3月,北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所在单位既然已从L省三河市迁至 L省D县,就应由L省三河市直接将案卷材料移送 D县人民法院审理,于是又将该案材料移送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03年12月,L省D县人民法院接到三河市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后,以李四已于 2000年11月返家休养1年以上,至今未回工作单位为由,又将案卷材料移送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案中各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移送管辖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