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与法律相互作用的角度论述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念的内在统一性。
参考答案:法律与政治作为上层建筑中的两个基本要素既有区别也有紧密的联系,法律与政治的相互作用表现在:
(1) 政治对法律的作用。一般认为,由于政治在上层建筑中居于主导地位,因而总体上法律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反映和服务于一定的政治,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必然在一定程度或意义上影响法律内容或价值追求的发展变化。
(2) 法律对政治的作用。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相对独立的部分,对政治并非无所作为。特别是在近现代,可以说,法律在多大程度上离不开政治,政治也便在多大程度上离不开法律,法律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作用。具体表现为下面几个方面:1) 法律与政治体制。法律通过权力的配置和规定行使权力都须以法律为依据来构建政治体制并保障政治体制的良好运行。2) 法律与政治功能。法律不仅贯穿经济关系反映和凝聚为政治关系的过程,且将利益和各种社会资源的权威性分配以规范、程序和技术性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具有形式上共同认同的性质,并因此具有形式上的正统性。3) 法律与政治角色的行为和活动。法律对于国家机构、政治组织、利益集团等政治角色行为和活动的程序性和规范性具有控制作用。4) 法律与政治运行和发展。政治运行的规范化,政治发展中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如政治过程的透明、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等)和政治体系的完善化,离开法的运作都无从谈起。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之所以要依法治国是由法律本身的特点(规范性、普遍性、稳定性、国家强制性等)和法律对政治的作用决定的。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是才能促进法的顺利实现,才能达到法作用于社会的目的,从而达到稳定大局,服务大局,实现和谐社会的政治目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服务大局与党的领导是统一的,执政党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法是贯彻执政党政策,完善和加强执政党的领导不可或缺的基本手段。因此,只有依法治国才能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保障。
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的五个方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法律与政治相互关系的集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