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评估某写字楼2007年10月1日的正常市场价格,估价人员在附近地区调查选取了A、B、C三宗类似写字楼的交易实例作为可比实例,有关资料如下。
(1)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与成交日期。
项目 | 可比实例A | 可比实例B | 可比实例C |
成交价格(元/m2) | 6000 | 5800 | 6120 |
成交日期(年.月.日) | 2007.4.1 | 2007.2.1 | 2007.5.1 |
项目 | 可比实例A | 可比实例B | 可比实例C |
交易情况 | +3% | -1% | +2% |
(3)调查获知该类写字楼的价格,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6月1日平均每月比上月上涨122%,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10月1日平均每月比上月上涨128%。
(4)房地产状况分析判断。
房地产状况 | 可比实例A | 可比实例B | 可比实例C |
因素1 | +2% | +4% | 0 |
因素2 | -3% | -1% | +5% |
因素3 | +6% | +2% | -3% |
试利用上述资料估算该写字楼2007年10月1日的正常市场价格(如需计算平均值,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
参考答案:该住宅楼2007年10月1日的正常单价测算如下:
(1)测算公式: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调整系数×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2)求取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可比实例A的交易情况修正系数=100/(100+3)=100/103。
可比实例B的交易情况修正系数=100/(100-1)=100/99。
可比实例C的交易情况修正系数=100/(100+2)=100/102。
(3)求取交易日期调整系数:
可比实例A的交易日期调整系数=(1+1.2%)2×(1+1.8%)4。
可比实例B的交易日期调整系数=(1+1.2%)4×(1+1.8%)4。
可比实例C的交易日期调整系数=(1+1.2%)×(1+1.8%)4。
(4)求取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①因素权重值的计算:
因素1的权重=4/(1+1.67+4)=0.6。
因素2的权重=1.67/(1+1.67+4)=0.25。
因素3的权重=1/(1+1.67+4)=0.15。
②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计算:
可比实例A的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100/(100+2)×0.6+(100-3)×0.25+(100+6)×0.15=100/101.35。
可比实例B的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100/(100+4)×0.6+(100-1)×0.25+(100+2)×0.15=100/102.45。
可比实例C的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100/(100×0.6)+(100+5)×0.25+(100-3)×0.15=100/100.8。
(5)求取比准价格:
VA=6000×100/103×(1+1.2%)2×(1+1.8%)4×100/101.35元/m2=6321.82元/m2。
VB=5800×100/99×(1+1.2%)4×(1+1.8%)4×100/102.45元/m2=6441.60元/m2。
VC=6120×100/102×(1+1.2%)×(1+1.8%)4×100/100.8元/m2=6469.38元/m2。
(6)将上述三个比准价格的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市场法的测算结果,则估价对象价格(单价)=(6321.2元/m2+6441.60元/m2+6469.38元/m2)/3=6410.93元/m2。
解析:[知识点] 求取比准价格
[知识点] 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