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一栋,工程地质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近。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
问题3中,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D单位应该怎样处理?而A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
D单位应在出现软弱地基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A单位,同时提出处置方案或请求A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于28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向A单位代表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随后的28天内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A单位应于28天内答复,或要求D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不作答复,视为默认。由于变更设计,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造成施工方的窝工、停工,委托方A单位应该按施工方D单位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此,A单位应承担地基处理所需的20万元,顺眼工期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