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议制又称议会制,是指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主权的制度,这种代表民意的机关就是议会。代议制最早在英国产生,以后就被欧洲和世界上许多国家效法。阅读下列摘自17世纪末到19世纪后期欧美大国的历史文献:
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方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二
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二条第一款行 * * 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
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材料三
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
众议院依选举法所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七年,连选连任。
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公布两院所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请回答下列问题:
上述三段材料分别出自欧美国家的什么政治文献?以上材料反映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制分哪几种类型?
参考答案:
《权利法案》、美国《1787年宪法》、《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
解析:第一小问结合所学知识,材料一出自1689年英国颁布的《权利法案》,一方面是从立法权、司法权、税收和军权等方面限制王权;另一方面,又将议会所拥有的“自由”和权力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材料二出自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国会、行 * * 归于总统、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材料三出自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经国民议会选举产生,总统负责法律的执行,并拥有为此目的颁布法令的权力;立法权方面采取了两院制,包括众议院和参议院。第二小问结合所学知识,英国《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美国《1787年宪法》、《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民主共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