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认定段某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以办“学习班”名义将段某关押5日。之后,该局以涉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将段某移交某县公安局处理,段某被刑事拘留15日。段某被释放后,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某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和某县公安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对段某关押5日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C.对段某刑事拘留属错误拘留,应为段某消除影响和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

D.就段某对某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和某县公安局提出的赔偿请求,应适用行政赔偿程序立案受理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考点】国家赔偿

依《国家赔偿法》第7条规定,本案中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是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而县公安局是行使刑事职能。所以,两机关如果涉及国家赔偿问题的话,应当分别适用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程序各自进行,而不是共同赔偿。故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依《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故B项说法正确,当选。依《国家赔偿法》第30条,如果本案中县公安局对段某实施的是错误拘留,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不会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故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段某对某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提出的赔偿请求,应当适用行政赔偿程序立案受理。依据《国家赔偿法》第2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而《国家赔偿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是司法赔偿程序。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属于不同性质的国家赔偿类别,在赔偿事由、赔偿义务机关以及赔偿范围和程序上都不相同,所以,不可将两者混为一谈。故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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