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材料一当我以博物学者的身份参加贝格尔号环航世界时,我曾在美洲看到有关生物的地理分布以及现存生物和古代生物的地质关系的某些事实,这些事实深深地打动了我。……在很长的时间里,通过自然力量的选择,即通过最适者的生存,我觉得生物的变异量是没有止境的,一切生物彼此之间以及与它们的物理的生活条件之间互相适应的美妙而复杂的关系,也是没有止境的。——达尔文《物种起源》材料二一些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理论家抓住这一完全应用于生物学领域的观点,用其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年)依据它解释强与弱的区别;成功的个人和种族已经在自然界取得竞争优势,并因此进化到比其他适应性较差的人种更高的状态,在这一推理的基础上,斯宾塞等人证明了帝国主义列强主宰世界是自然科学法则不可避免的结果。——[美]杰里·本特利《新全球史》材料三1875年前后,欧洲国家和非欧洲国家之间的力量对比开始有了巨大差别。……非常凑巧,当时所有重要的非欧洲帝国都处在衰落之中。它们的统治者从自己的臣民群里只能得到最微不足道的支持,像18世纪英卧儿帝国的瓦解,使英国人有可能在印度进行接管,同样,19世纪土耳其苏丹、伊朗国王、中国皇帝和日本幕府的腐败无能和昏庸无道,都使得欧洲人的入侵轻易获得成功。——[美]R·R·帕尔联《现代世界史》材料四1915年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一文中说:“近代欧洲之所以优越族者,科学之共,其财不在 * * 说下,若舟车之有的轮。”国人而蒙昧时代,盖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 * * 并重。

根据材料三、四并结合有关史实,从政治、经济、思想三方面比较欧、亚国家间的“巨大差别”。

答案

参考答案:

政治:欧洲基本确立资产阶级代议制,实现了政治民主化;亚洲普遍处于专制统治之下,政治昏庸腐败。

经济:欧洲通过两次工业革命实现工业化;亚洲自然经济依然占据统治地位。

思想:欧洲打破了神学而封建思想束缚,梳理起民主与科学观念;亚洲仍然受旧思想影响,观念落后。

解析:欧亚国家间的差别可以从政治、经济和思想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每一个方面都要同时把握二者的不同点。

问答题

张某在A研究所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工作。2001年1月,张某从A研究所退职,并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提供研发经费、设施等必要的研究条件,张某主持一种治疗骨质增生的医疗器械的研发工作,该医疗器械被称之为“骨质增生治疗仪”;该产品研发成功之后,B公司付给张某30万元报酬;该产品的发明人为张某。2002年6月,张某主持研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获得成功,B公司依约付给张某30万元报酬。 2002年7月,B公司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C公司,C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 2002年8月12日,C公司就“骨质增生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于同日收到该申请文件,在经初步审查后受理了C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同年9月1日,A研究所就与“骨质增生治疗仪”相同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该发明创造被称之为“骨质增生治疗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初步审查后,以C公司已经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在A研究所申请日之前申请专利为由,驳回了A研究所的该发明专利申请。 A研究所经过调查后认为,C公司无权就“骨质增生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理由为:第一,张某作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在A研究所从事的工作与该发明创造有关,其退职后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该产品应当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A研究所之外的任何人无权就此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第二,A研究所实际于2001年5月就已经完成“骨质增生治疗器”的发明,而“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创造的完成时间是2002年6月,因此,“骨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为此,A研究所就被驳回申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张某在获悉B公司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之后,以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未经其同意为由,于2002年10月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转让行为无效。经查:张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未就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C公司不知道张某与B公司的合作开发关系。 要求: (1)张某和B公司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张某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是否妥当为什么可否将B公司列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并说明理由。 (2)张某退职后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是否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为什么 (3)A研究所以其完成的“骨质增生治疗器”的时间早于“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完成时间为由,认为“骨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张某请求人民法院确认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的行为无效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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