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程序。
参考答案:
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程序是
1.申请与受理:
(1)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的任意一方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超过时限未提出申请的,则视为当事人放弃了申请仲裁的权利;
(2)仲裁申请,在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内,劳动争议的任意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的第一步;
(3)仲裁受理,仲裁受理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后,确认其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将受理决定通知申请人。
2.案件仲裁与准备:
(1)处理时限,是指劳动争议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间要求,即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仲裁裁决;
(2)送达和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3)组建仲裁庭,劳动争议长长委员会在作出受理仲裁申请的决定后,应着手建立仲裁庭,确定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
(4)决定回避事宜,在仲裁庭组成之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对仲裁员进行审查,要求与本案有厉害关系的仲裁员进行回避。
3.调查取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员针对申请人的申诉和被申请人的答辩中存在的疑点、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关键环节,通过知情人、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或收集证据的一种仲裁方式
4.开庭处理,包括6个程序:开始阶段、庭审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休庭合议阶段以及裁决阶段。
5.自行和解与仲裁调解:
(1)自行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自行协商,最终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
(2)仲裁调解,着重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则,在劳动争议仲裁的过程中,仲裁调解是劳动争议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
6.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书,是劳动争议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并制作的对当事人双方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2)对席裁决和缺席裁决,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都到庭参加仲裁审理,进行充分陈诉与辩论,并查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
(3)先行裁决和先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的迫切需要,根据其申请,在作出裁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