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的丈夫钱某将孙某强 * * ,案发后,赵某曾经多次找到孙某,要孙某把强 * * 说成是自己愿意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拿出人民币7000元交给孙某所在单位的领导李某保管,作为以后给孙某的补偿,孙某没有同意。某日上午,赵某与孙某、李某乘车去公安局预审科作证,在返回途中,赵某将孙某拉到家中拘禁起来。赵某强迫孙某按照她事先请人写好的伪证材料抄写一份,并在材料上面亲笔签名说明材料内容属实,内容是说赵某的丈夫与孙某系恋爱当中自愿发生的男女关系。在孙某被赵某拘禁期间,孙某所在单位的领导李某曾好几次去叫孙某回家,赵某均不允许。一周后,公安派出所接到报案,派员去解救孙某,赵某当晚又将孙某转移到自己的舅舅家继续拘禁。直到次日上午,孙某才被解救出来。
问: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