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楼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业主自行进行工程的施工招标。该工程邀请甲、乙、丙、丁四家施工企业进行总价投标。
业主确定的招标工作程序为: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放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组织现场踏勘;接收投标文件;开标;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签订承发包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标采用四项指标综合评分法,四项指标及权重分别为:投标报价0.6,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性0.15,施工管理能力0.1,投标单位的业绩与信誉0.15,各项指标均以100分为满分。其中,投标报价的评定方法是: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 (计分按四舍五人取整)。甲企业投标报价为35642万元;乙企业投标报价为34364万元;丙企业投标报价为33867万元;丁企业投标报价为35000万元。四家施工企业的其他指标得分见下表。
[问题]
1.业主确定的招标工作程序是否合理若不合理,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计算四家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得分。
3.计算各施工企业的综合得分,并确定中标企业。
4.通常情况下,哪些工程项目适宜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