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该写字楼共14层,地上12层、地下2层,总投资约3000万元人民币。该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大空间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缩短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确定了某建筑公司为中标单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款中有下列规定: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2)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
(3)付款方式:开工前首付款10%,月进度款支付进度工程量80%,付至总价80%止付,结算后支付至90%,剩余10%自竣工验收后两年一次性付清,业主承担相应的利息。
本工程目前正在施工。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本工程由于业主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致使工程开工时问推迟了15日。承包商向业主提出顺延工期15日,窝工费5万元的报告。
(2)钢材价格从报价时的2800元/t上涨到3000元/t,承包方向业主要求追加因钢材涨价增加的工程款。
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参考答案:
第2条中“允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不妥,不允许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分包、违法分包的相关问题。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①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②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③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④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