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企业重组,应当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A、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B、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税法规定的比例
C、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税法规定的比例
D、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以及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根据财税[2009]59号的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