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某和王某结婚多年,有子女甲、乙两人。2014年10月,李某在紫荆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委托该公司管理其名下的金融资产,受益人为李某本人。信托合同约定,若李某死亡,则信托自然终止。2016年5月,甲因意外死亡。2016年9月,李某去世。那么,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财产归属于()
A、王某
B、王某和乙
C、王某、乙和甲的子女
D、王某、乙和信托公司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信托法第五十四条。
李某和王某结婚多年,有子女甲、乙两人。2014年10月,李某在紫荆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委托该公司管理其名下的金融资产,受益人为李某本人。信托合同约定,若李某死亡,则信托自然终止。2016年5月,甲因意外死亡。2016年9月,李某去世。那么,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财产归属于()
A、王某
B、王某和乙
C、王某、乙和甲的子女
D、王某、乙和信托公司
参考答案:B
解析:信托法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