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在企业成立时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数额一致,否则企业不能成立的为( )。

A.成立资本制
B.实收资本制
C.授权资本制
D.折衷资本制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实收资本制是指在企业成立时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数额一致,否则企业不能成立。授权资本制是指在企业成立时不一定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企业成立时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可能不相一致。折衷资本制是在企业成立时不一定一次筹足资本金总额,类似于授权资本制,但要规定首期出资的数额或比例及最后一期缴清资本的期限。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中粮公司是中国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企业构架集贸易、金融、信息、科研和服务为一体,产业链横跨农产品、食品、酒店、房地产等众多领域,1994年以来,一直名列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2005年位于500强的第434位。1974年7月20日,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天津分公司核准注册了70855号“长城牌”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葡萄酒等。

1998年4月8日,商标专用权人变更为原告中粮公司。2000年9月21日,中粮公司核准注册了1447904号“长城”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米酒等。在对商标的长期使用中,“长城”牌葡萄酒获得了数百项荣誉,在市场中已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深得消费者喜爱。

2002年下半年开始,中粮集团发现嘉裕公司和南昌开心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嘉裕长城”的商标,制造和销售各种葡萄酒,累计销售额超过了1亿元,还将中粮集团的注册商标“长城”(图形商标)作为制造和销售各种葡萄酒包装瓶贴的主要构图。中粮集团认为对方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会造成消费者在购买葡萄酒时发生混淆。

2004年9月,中粮集团以“嘉裕长城”葡萄酒侵犯了其所有的“长城”商标权为由,将嘉裕公司与南昌开心公司及其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提出高达1亿元的索赔额。请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南昌开学糖酒公司使用“嘉裕长城”商标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中粮公司就“长城”所享有的商标权?如果构成侵权,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