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原系某县民政局干部,1997年因工致残,同年经上级民政部门评定批准为一等残废,依法享受抚恤,1998年刘某因犯罪被审查,某县民政局因此怀疑其残废证可能是弄虚作假取得,曾书面请示地区民政局,要求取消其残废资格。该局复函指示县民政局复查刘某的残废情况,并将医疗单位的检查资料及结论上报,但县民政局未照此办理,只是停发了刘某的抚恤金。2000年刘某刑满释放后曾多次要求县民局发放抚恤金,恢复其残废待遇。2002年12月,县民政局将刘某的残废证收回,给其出具收条,说明为了换发新证而收回旧证,却一直未予办理。2005年8月,王某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依法履行职责,给其换发残废证,并补发自2000年以来的抚恤金。根据行政法理论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案情分析,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县民政局直未予受理的生为构成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B.县民政局的行为是行政作为行为
C.县民政局的行为是行政不作为行为
D.县民政局的行为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