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00年9月27日甲某与乙银行和丙厂签订了一份质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乙银行给丙厂发放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甲某(甲某当时任丙厂厂长),将个人自1999年8月18日至2001年8月18日的二年定期储蓄存款单出质给乙银行作为丙厂贷款15万元的质押,其存款单本金16万元,到期利息3万元。合同签订之日,甲某即将存款单移交给乙银行占有,乙银行发放了贷款。2000年11月21日甲某被免去丙厂厂长职务。2001年8月18日甲某的存款单到期,乙银行要求兑现存款单,甲某以丙某的债务履行期未届满拒绝。2001年9月27日,贷款期限届至,经多次催促,丙某无力偿还,于是乙银行以丙厂和甲某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何谓权利质押?本案中的质押担保借款合同是否有效?若其有效,则何时生效?

答案

参考答案:

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所有的可转让的财产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凭证转让或兑现以优先受偿。根据《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可以质押,本案即是以存款单作为质物的权利质押。根据《担保法》第76条的规定,以存款单此权利凭证为质物的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本案中,质押合同符合上述规定,且无其他导致无效的情形,因此是合法有效的,自2000年9月27日起生效。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甲公司系境内上市公司。2002~2003年,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 2002年10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一项合同,为A公司安装某大型成套设备。
合同约定:
①该成套设备的安装任务包括场地勘察、设计、地基平整、相关设施建造、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其中,地基平整和相关设施建造须由甲公司委托A公司所在地有特定资质的建筑承包商完成;
②合同总金额为8300万元,由A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和2003年12月31日分别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其余部分于该成套设备调试运转正常后4个月内支付;
③合同期为16个月。2002年10月1日,甲公司为A公司安装该成套设备的工程开工,预计工程总成本为6640万元。
(2) 2002年11月1日,甲公司与B公司(系A公司所在地有特定资质的建筑承包商)签订合同,由B公司负责地基平整及相关设施建造。
合同约定:
①B公司应按甲公司提供的勘察设计方案施工;
②合同总金额为1600万元,由甲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向B公司支付合同进度款,余款在合同完成时支付;
③合同期为3个月。
(3) 至2002年12月31日,B公司已完成合同的80%;甲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向 B公司支付了合同进度款。
2002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除支付B公司合同进度款外,甲公司另发生合同费用 380万元人民币;12月31日,预计为完成该成套设备的安装尚需发生费用4980万元,其中包括应向B公司支付的合同余款。假定甲公司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该安装工程完工进度;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按年确认。
200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按合同支付的款项。
(4) 2003年1月25日,B公司完成所承担的地基平整和相关设施建造任务,经甲公司验收合格。当日,甲公司按合同向B公司支付了工程尾款。
2003年,甲公司除于1月25日支付B公司工程尾款外,另发生合同费用4140万元; 12月31日,预计为完成该成套设备的安装尚需发生费用680万元。
2003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按合同支付的款项。
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1) 分别计算甲公司2002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合同费用;
(2) 分别计算甲公司2003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合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