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马某系出租汽车司机,运营过程中,被四名歹徒枪劫杀害,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到同级人民榆察院审查起诉,在此期间,负责审查起诉工作的检察官告知被害人的妻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并且及时把诉讼活动的进展情况告知被害人的亲属。
请问该案中的诉讼代理属于哪种刑事诉讼代理?检察机关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检察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另外,检察机关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保障了被害人知情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