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先期进行的工作有()。

A.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B.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告知被告人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C.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

D.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告知被告人

答案

参考答案:A, C

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庭前准备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参照上述规定可知B、D内容均不属于庭审准备内容。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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