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俾斯麦企图建立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型的立宪议会制度,以达到保持普鲁士王朝政治统治优势之目的。这种设想在1871年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宪法中加以定型。下列各项能体现这一目的的是()

A.联邦议会由民选产生

B.帝国议会掌握着立法大权

C.宰相对联邦议会负责

D.帝国皇帝有主宰议会之权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解读史料获取信息的能力。联邦会议并不代表议员个人意志,议员代表的是各邦君主的意志,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是各邦君主权利的集中体现,发挥的性质是主权性质而非议会性质,不经过选民产生,故A项错误;帝国议会通过的法案必须得到皇帝和联邦议会的批准才能生效,故B项错误;宰相由皇帝任命,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故C项错误;皇帝是掌握国家大权,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等,是普鲁士王朝政治统治优势的体现,故D项正确。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