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双方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几年后,女方患上精神分裂症,经住院治疗仍无好转。男方将女方带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求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查了双方提交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的资料,认为符合离婚条件,便为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颁发了离婚证。女方认为,民政工作人员未认真、严格审查,违反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受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离婚登记”的规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离婚证。此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对于本来不应当受理的离婚登记,如果民政部门未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办理了离婚登记,比如一方患有精神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该如何处理呢?我们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同样的道理,一旦登记离婚生效,已经离婚的当事人就有权与其他的人结婚,如果离婚登记可以被随意撤销,将无法保护第三人的婚姻权利。因为离婚登记被撤销就意味着已经登记解除的婚姻自始有效,离婚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婚姻就变成了重婚,后果相当严重!如果已经登记解除的婚姻有和好的可能,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复婚登记予以补救,故离婚登记中有关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不能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按照上述规定的基本原理,凡是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就属于违法,离婚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判决确认离婚登记行为违法同时撤销离婚登记中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的协议,由原婚姻当事人重新协议或者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处理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问答题

计算题:根据所给材料计算后回答问题。(须列出算式;计算过程中的金额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最后计算结果中补足0.01元的部分进到0.01元。)(本题22分)某出版社书刊销售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且由于位于省会城市,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该社计划出版一种A4(即890毫米×1 240毫米1/16)开本的纸面平装图书,共印5 000册。付印前需要按利润为40 000元的目标测算其定价。已知的其他数据如下(为避免运算过程过分繁琐,已对一些数据作了简化处理,且印刷费和装订费单价均已考虑纸张规格因素):以一次性稿酬的方式向作者付酬,标准为50元/千字。应付稿酬的正文共有314面,每面排43行,每行排45字,各章末尾的空白行共计182行。每册书书心的总面数为320面,均用定量为55克/米2的胶印书刊纸印制,印刷时的加放率为5%;纸张的单价为6000元/吨。封面用某种铜版纸印制,每张全张纸可以开切8张封面纸;印刷时的加放率为8%;该种铜版纸的价格可折算为900元/令。全书制版费用共9 000元。书心单色印刷,印刷费单价为30元/色令。封面四色印刷,而封二、封三均空白;彩色印刷费的单价为40元/色令,每色印刷不足5色令的均按5色令计。装订费的单价为0.03元/帖,每个封面需按2帖计。表面整饰加工费用(含所用材料费用)共计1 065.13元。用于该图书的其他直接费用共5 500元;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均作为变动成本按每册书的书心印张数分摊,标准为每印张0.25元。此外,图书市场上的平均发行折扣率为60%。

问题二:该书的纸张费用总额是多少元?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