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问题。下岗职工王某向民政局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遭民政局拒绝。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讼,要求法院判决民政局履行职责。
关于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被告出席情况对案件审理的影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王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B.若王某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后,王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可以缺席判决
C.若王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D.民政局代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
参考答案:B, C, 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被告出席情况对案件审理的影响。《行政诉讼法》第4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9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因此BC选项正确。正确答案是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