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问题。甲市乙县的张某因在乙、丙两县招摇撞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县公安局给予拘留7天的处罚,张某不服向甲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变更为罚款300元。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若张某想要委托诉讼代理人,则()。

A.张某可以委托一至三人代为诉讼

B.张某的胞兄可作为张某的诉讼代理人

C.张某提交的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D.如张某解除或者变更委托,可以向人民法院口头提出

答案

参考答案:B, 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中的委托代理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当事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当事人。”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是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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