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5年3月1日,某百货公司向某服装厂发出—封信函,订购100套服装,提供了具体的规格、型号等,并称其将于4月1 13用汇票支付货款,服装厂必须于6月1日之前交货。服装厂于3月4 日收到百货公司的信函后,即于3月5 日回信表示同意,3月8 日百货公司收到服装厂的回信。5月1日,百货公司支付货款。服装厂于6月1日交货后,百货公司发现该批服装质量不符合要求,要求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服装厂也要求百货公司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本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______。

A.由于双方均违约,因此责任抵消,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由于双方均违约,因此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百货公司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服装厂承担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C.由于百货公司违约在先,因此百货公司应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服装厂不承担违约责任

D.由于百货公司违约的后果不严重,因此百货公司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服装厂应承担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均违约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消。因此,本案中百货公司与服装厂均违约,均应当承担责任,即百货公司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服装厂承担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单项选择题 B1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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