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为N公司的母公司,M、N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2012年12月31日,M公司当期销售一台自产的设备给N公司,其售价为2500万元,该设备生产成本为1800万元。N公司取得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2014年,由于技术更新,该设备发生减值,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15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M公司2014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万元。
A.157.5
B.15
C.0
D.142.5
参考答案:B
解析:2014年应编制的调整抵消分录为:借:未分配利润-年初700贷:固定资产-原值700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0贷:未分配利润-年初7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30×25%)157.5贷:未分配利润-年初157.5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0贷:管理费用70借:固定资产500贷:资产减值损失500借:所得税费用[157.5-(700-70×2-500)×25%]142.5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57.5-(700-70×2-500)×25%]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