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且有逮捕必要
B、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
C、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D、对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的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第九十九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四)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五)实施其他违反本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批准逮捕。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