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加工企业2014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
(1)11月2日与甲企业签订一份以货换货合同,用库存1200万元的存货换取甲企业相同金额的原材料;
(2)11月8日与乙企业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乙企业提供价值100万元的主要原材料,加工企业收取乙企业辅助材料费20万元和加工费30万元;
(3)11月23日与丙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一份,用价值3000万元的厂房作抵押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0.8%;
(4)11月30日与丁企业签订财产租赁合同一份,从12月1日起将企业闲置的厂房出租给丁企业使用,每月租金3万元,租期未定。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1月23日与丙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应缴纳印花税()元。
A.16.67
B.250
C.500
D.2500
参考答案:B
解析:
1.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计税贴花。与甲企业签订换货合同应纳印花税=(1200+1200)×10000×0.3‰=7200(元)
2.对借款人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人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财产转移给贷款方的,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与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500×10000×0.05‰=250(元)
3.对借款人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人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财产转移给贷款方的,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与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500×10000×0.05‰=250(元)
4.由于与丁企业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租期未定,因此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