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北京某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2013年8月被认定为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
2014年11月企业发生如下业务:
1.9日,传媒公司为某电视剧提供片头、片尾、片花制作服务,取得含税服务费106万元。
2.同日,公司购入8台计算机,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支付含税价款4.68万元,取得增值税税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
3.10日,公司购入一台小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价税合计23.4万元。
4.11日,取得设计服务收入含税价款53万元。
5.22日,该电影在某影院开始上映,传媒公司向影院支付含税上映费用1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25日,支付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用合计付款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60.38元,税额39.62元。
(上述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当月认证当月抵扣)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公司购入计算机和小汽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为()。
A.0.6
B.3.4
C.4.08
D.6.4
参考答案:C
解析:
业务1提供片头、片尾、片花制作服务应纳增值税销项税=106/(1+6%)×6%=6(万元)
业务2购入8台计算机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4.68/(1+17%)×17%=0.68(万元)
业务3购入小汽车的进项税允许抵扣=23.4/(1+17%)×17%=3.4(万元)购入小汽车和计算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0.68+3.4=4.08(万元)
业务4收取的设计服务费应纳增值税销项税=53/(1+6%)×6%=3(万元)
业务5支付影院的上映费用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15/(1+6%)×6%=0.85(万元)
业务6支付税控系统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当期应纳的增值税=0.07(万元)
当月销项税额合计:6+3=9(万元)
该传媒公司当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6+3-0.68-3.4-0.85-0.0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