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医院门诊楼,位于市中心区域,建筑面积28326m2,地下I层,地上10层,檐高33.7m。框架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8m,底板厚度1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8。室内地面铺设实木地板,工程精装修交工。2015年3月15日开工,外墙结构及装修施工均采用钢管扣件式双排落地脚手架。

事件一:2015年6月1日开始进行底板混凝土浇筑,为控制裂缝,拌制水泥采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混凝土浇筑后1Oh进行覆盖并开始浇水,浇水养护持续15日。

事件二:工程施工至结构四层时,该地区发生了持续2h的暴雨,并伴有短时6~7级大风。风雨结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排除隐患后恢复了施工生产。

事件三:2015年9月25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项目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质询项目经理部的教育内容。施工项目负责人回答:"进行了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工地安全制度、工程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四项内容的教育"。受到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批评。

事件四:在顶层的大会议室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往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模架全部失稳而相继倒塌。整个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9人,轻伤14人,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刻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事件四中,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应为什么类型事故?并给出此类事故的判定标准。

答案

参考答案:

(1)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程度,事件三中事故可划分为较大事故。

(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判定为较大事故:

1)由于质量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J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解析:

此题考察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493号)第三条中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任何一种等级的事故,均有三方面判定标准,即: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级判定时,以这三方面判定标准中最高、最严重者为准。即,本案例事件四中的事故,应判定为较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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