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路德等改革家)提出改革婚姻制度的主张,具体内容是:制订新的婚姻法规,废除秘密婚姻(秘密婚姻原指男女两人在教士面前互换婚誓后所构成的正式婚姻,它不经过婚礼,也不需要取得父母的同意和公众的承认),政府的世俗法庭批准婚姻或由经政府授权的教会法庭来审核批准婚姻登记等。新的婚姻法规定,结婚不再属于宗教七大圣仪之一。材料二:
新教的婚姻改革家们在付诸实践的时候比较保守,往往没有家长同意的签字就不给办理结婚登记,这使得父母们实际上控制了儿女的婚姻。新教徒视婚礼为大事,强调必须举行公开的婚礼,并且一定要有证婚人,才算完成了结婚。——以上材料均摘自史仲文、胡晓林《世界近代前期宗教史》在婚姻改革前后,婚姻的主导力量发生了怎样变化?
答案
参考答案:
变化:以教会为主导转变为世俗力量(政府和家长)为主导。
解析:根据材料一、二相关信息,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在欧洲宗教改革关于婚姻改革前后,婚姻的主导力量发生了巨大变化,具体体现在:从以教会为主导转变为以世俗力量(政府和家长)为主导,由此,婚姻领域也逐渐走出天主教会统治的“黑暗中世纪”,当然,新教婚姻仪式在实施进程中还有一些保守的倾向,但,这是历史的进步,促进了欧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