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我国公司法第104条规定,公司有()情形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2/3时

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

参考答案:C, D, E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