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28700m2,地下1层,地上15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13。共有甲、乙、丙等8家单位参加了工程投标。经过公开开标、评标,最后确定甲施工单位中标。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投标过程中,乙施工单位在自行投标总价基础上下浮5%进行报价。评标小组经认真核算,认为乙施工单位报价中的部分费用不符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条款的规定,给予废标处理。
事件二: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计价模式,甲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书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为8200万元,措施费项目清单合价为360万元,暂列金额为50万元,其他项目清单合价120万元,总包服务费为30万元,企业管理费15%,利润为5%,规费为225.68万元,税金为3.41%。
事件三:7月份遇到罕见特大暴雨,导致全场停工,影响总工期10日;8月份又遇到季节性降雨,导致全场停工,影响总工期3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索赔13日。
事件四: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对已隐蔽的地下管沟工程重新挖开进行复验,施工单位认为施工过程中已按要求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故拒绝再次挖开检查。经总监理工程师调解,停工2日后施工单位同意复验,复验结果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停工2日、复验后重新恢复造成工期延误6日的两份工期索赔。
事件一中,评标小组的做法是否正确?并指出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项目的分别是什么?
参考答案:
评标小组的做法正确。
在投标过程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项目的分别有: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
解析:
此题考查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要求。根据原建设部于2005年6月7日发布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第6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同时,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第3.1.4条中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由此可见,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在第4.1.8条中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事件一中投标单位的做法明显违规,评标小组的做法是正确的。在投标过程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项目的分别有: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规费、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