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答案
参考答案:
第一,每年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下达资助指标,将资助款拨付西部12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西部12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会同党委宣传部和教育厅(教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减免事宜,由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有关高等院校予以落实。
第二,受助学生的推荐工作自下而上,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中学进行申报,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初审合格后,逐级审核上报,最后由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批准,并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备案。
第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资助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和结果,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防不正之风。
第四,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因个人表现或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或本人提出不再接受资助的,由学生所在高校提出建议,经原批准资助单位核准撤消资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