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评价领事裁判权时说:“它直接触发了近代中国诉讼法制的改革.也促使西方的各种部门法传人中国,从而开阔了中国人的法律视野,导致了近代中国诉讼法律观念和思想的深刻变化。”对此理解正确的是,领事裁判权()
A、开启了中国由人治走向法治的进程
B、是一项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律规定
C、客观上促进了中国司法与国际接轨
D、直接引发了向西方学习的新思潮
参考答案:C
解析:《南京条约》附件中规定的“领事裁判权”反映了中国传统司法制度与近代西方的司法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从而推动了中国近代司法制度的改革,已向国际司法制度接轨,故C项符合题意。A项“由人治走向法治”夸大了这一规定的作用;B项说法错误,适应列强侵略需要不能说是时代需要;D项说法也不符合史实。故答案选C。【点评】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1840至1900年间列强侵略与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领事裁判权领事裁判权是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这是一种治外法权。它的存在,形成对所在国家属地主权的例外或侵犯。实际上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领事裁判权就是帝国主义在殖民地国家所享有的一种非法特权。一般认为,领事裁判权的产生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开辟东方市场,掠夺生产资料的过程中,在利用武力击败清政府后,强加给中国的一项严重侵害中国司法主权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