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某外商独资企业的分公司收到为境外另一家分公司垫付的工资、搬家费以及会议培训费,则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案

参考答案:

分析与结论:①境内企业收到为境外企业垫付的工资,应申报为原基础交易的性质,申报在“收益一职工报酬——年以下雇员汇款收入”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301010”。

②境内企业收到为境外企业垫付的搬家费,属于其他商业服务,应申报在“服务一其他商业服务一其他”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11090”。

③境内企业收到为境外企业垫付的会议培训费,应中报在“服务一旅游一教育、培训收入”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202050”。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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