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公元前431年,伯里克利宣称:“一个公民只要有任何长处,他就会受到提拔,担任公职;这是作为对他优点的奖赏,跟特权是两码事。贫穷也不再是障碍物,任何人都可以有益于国家,不管他的境况有多黯淡。”在此,伯里克利宣扬了()

A.民主政体为公民参政提供了保证

B.应该逐步废除财产等级制的思想

C.雅典民主政体并不排斥有限的特权

D.雅典人都有报效国家和升迁的机会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解读材料,获取有效信息,认识历史事物本质和规律,并作出正确认知和判断的能力。根据材料关键信息“伯里克利”、“一个公民只要有任何长处,他就会受到提拔”等,本题考查古代希腊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相关内容——伯里克利时期的雅典民主政治。结合所学知识,可知,伯里克利统治时期雅典民主政治达到顶峰,通过“发放津贴”等,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政治。A项符合史实和题意。BC两项的表述,材料均无从体现,属于无关项;D项说法错误,是对题干材料的曲解和误读,不正确。综上,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

判断题
问答题

申请人:常玉芬,女,38岁,河北省保定市人,河北省保定市××厂出纳员,住河北省保定市××区××路××号。
常玉芬父母均住在小庄村,因一家住房紧张,其父常牛于1989年10月29日向乡、村有关部门申请新宅基地,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村西头一大土坑划归常家使用,1990年12月县政府正式向常玉芬的父亲发了宅基地使用证,使用人为常玉芬一家7口人。地基批下来后,由于该地方原来是水塘,水枯后留下来一个大坑,深处距地表五六米,根本无法盖房,于是常玉芬的哥出面联系买了几车废土填坑,并雇人拉土、修饰地基。1991年初将地基修整好,全家都将他们多年的积蓄拿了出来凑了10000多元,将料备齐。
1991年4月25日,常玉芬与郑华登记结婚。但因郑华家住房紧张,两人并未在一起同居。 1991年6月12日,常玉芬家正式开始盖房,请了小庄村的一些年轻人帮忙,郑华也找了几个朋友帮忙。房盖好后,由于郑华与常玉芬结婚后没处住,于是常家便将新房让常玉芬与郑华暂住, 2000年,郑华单位分了一间住房,两人搬走。
2002年8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2)中法民字第21号判决终审离婚判决书中认定:一、“常玉芬与郑华结婚后,1991年8月前后,双方在保定市郊区小庄村申请宅基地3分,盖了3间房,房子盖好后,双方在此共同生活……”“保定市郊区小庄村常玉芬与郑华所盖的 3间房产系婚后所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第13条规定,3间房产是常玉芬、郑华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合理进行分割……故判决……,二、坐落在保定市郊区小庄村西头的3间房间,西头两间归郑华所有,东头一间归常玉芬所有,院内空宅基双方均有使用权。”
现常玉芬对离婚判决中房产分割的部分不服,拟申请再审,请你为常玉芬代书一份民事再审申请书。
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特定事项齐全。
2.诉讼请求合法有据。
3.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
4.考生不得署名,否则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