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以其女友王某曾经被李某强 * * 为由,纠集一伙当地的流氓,向李某索要赔偿费,并将李某带至租来的一辆轿车上。当车行至某桥时,张某命李某下车,并和同伙一起将李某打倒在河沟内。之后,张某等人称“要么拿2万元私了,要么去公安局把你告发,让你坐牢”。李某无奈,便打电话向其父筹款,称有麻烦,需要2万元。其间,李某一直被锁在车厢内。在与李某之父约定碰面地点后,当日下午2点左右,张某与其他两人至约定地点收取了李某之父带来的人民币2万元,才将李某放走。
问:张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以他人为人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从客观上看,敲诈勒索罪是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本人交出财物,而绑架罪则以绑架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方法,威胁被劫持人的家属或其他相关人员交出财物。
在本案中,张某虽然对李某实施了殴打的行为,但是张某等人并没有要绑架他的意图,只是以其曾经犯过的罪行作为要挟,逼迫其交出2万元现金。张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相威胁,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