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二楼的李大姐出于安全考虑,把自家阳台的窗户全部安装了护栏,而且为养花方便,护栏距离窗户大约20厘米。她的这一行为却引起了住在三楼的孙大爷的不满,因为他担心小偷会顺着护栏侵入他家,甚至都不敢开窗通气了。在与李大姐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孙大爷一纸诉状将李大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李大姐拆除或重新安装护栏。
请运用所学知识,谈谈法院作出以上判决的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的基本原则,尊重社会公德。李大姐在自家阳台安装护栏,却给邻居带来了安全隐患,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不能损害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李大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精神,因此被法院判决拆除或重新安装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