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论述题

王明准备将自己的数码相机卖给李晓。双方协商售价为2800元,李晓当即预付1000元。双方约定过10天李晓付清余款1800元后,把数码相机拿走。不料第三天发生地震,数码相机被砸坏。李晓得知此事后要求王明归还1000元,而王明认为数码相机已卖给了李晓,这段时间只是代管,不仅不同意退还1000元,还要求李晓继续支付1800元余款。

假如王、李二人找你帮助协商解决,请你谈谈处理本案的意见及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本案中的数码相机属于所有权中规定的动产,李晓支付的1000元是预付金,这说明数码相机的所有权尚未转移。故数码相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王明承担,王明应返还李晓的1000元预付金。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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