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国以农为本,粮以种为先。”种子作为特殊的、不可替代的农业生产资料,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种业市场,有种子企业8000多家,但没有一家市场份额超过全国市场的5%;我国的育种研发通常采取国家出资、科研单位育种、种子公司经营的模式,部分国有种子企业产权不清,经营效率不高。在我国,品种选育仍以常规的品种间杂交为主,育种周期长、效率低,而发达国家已进入依靠生物技术育种阶段;农村市场上没有商标、没有使用说明的种子相当普遍。不论是育种者、生产者还是种子经营者普遍比较缺乏产权保护意识,种子质量纠纷时有发生,市场监管难度大。
令人欣慰的是,种子产业发展在我国越越受到重视,《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种子纠纷案件的审理,维护了种子市场秩序。
结合材料,说明我国国家机关应如何依法保障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参考答案:
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为种子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②政府应转变职能,做到政企分开,依法保障种子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③各级政府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④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解决经济纠纷,维护农民和种子企业的合法权益。
解析:
本题要求学生结合材料,说明我国国家机关应如何依法保障种子产业健康发展。本题并未限定答题所用知识的具体范围,需要学生通过分析材料及设问,从中找出关键性语句以确定答题的方向。本题设问中“国家机关”一词,学生在答题时需要引起注意。题中材料“令人欣慰的是,种子产业发展在我国越越受到重视,《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种子纠纷案件的审理,维护了种子市场秩序”,启示学生可从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和监督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加强市场监管的职能、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等方面去分析说明。
考点:本题考查全国人大的职权、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及职能、人民法院的职权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