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资组成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某种产品。经营一年后,公司生产状况良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获利10万元,由于公司又有了一项新专利,于是他们决定,将原有专利转让,通过转让专利获利6万元。三人决定,纳税后,留一部分用以再投资,剩余用于个人投资的分配。每人分配可在1万元以上。在三人中,张某在另一家公司还有投资,并从该公司收取股息0、5万元,另外还获取其他劳务报酬2万元。

若公司在账簿上将转让专利的收入只列为3万元,此种行为是否合法?

答案

参考答案:

只 * * 万元肯定是不合法的,这是一种严重的偷税漏税的行为。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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