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险的保险单、商业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人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对货物的灭失,应该( )。
A.由中国某公司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
B.由中国某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投保了一切险
C.由中国某公司向法国某公司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
D.由法国某公司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
参考答案:B
解析:风险应自货物在马赛港越过船舷时转移,应由中国某公司索赔。法国公司已凭已装船清洁提单结了汇,说明交货符合合同约定,已履行义务,故不能向法国公司索赔。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导致货物灭失,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买方可凭保险单及有关载货船舶沉没于大海的证明到卖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遇到此类案例时首先应判定风险属于何方,应由何方索赔;其次判定损失是否属于承保范围,保险公司是否赔偿;最后判定责任属于何方,能否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