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远洋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大明公司于2007年6月1日向远洋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依法通知了远洋公司,远洋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远洋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远洋公司在6月5日收到后,于6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已知:2006年2月,远洋公司还赠与甲企业价值40万元的汽车;2006年7月,远洋公司放弃了A公司的20万元的货款债权;2006年9月,远洋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设备给乙公司;2007年6月5日,远洋公司偿还了丙公司未到期债务10万元。
若远洋公司租赁戊公司的设备1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戊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戊公司()。
A.自行取回
B.向远洋公司申请取回
C.向人民法院申请取回
D.向管理人申请取回
E.向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申请取回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