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王某是某事业单位的职员,并业余从事创作工作。2008年12月,王某取得如下收入:
(1)每月取得工资2200元,单位为其代付5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2)取得单位的集资利息10000元;
(3)取得国库券的利息收入2000元;
(4)为某文工团写歌词一首,取得收入2000元;
(5)出版小说一部,获得稿酬30000元;
(6)该小说在某报上连载,共载10次,每次分别支付700元;
(7)将自有两间120平方米的门面房出租给某人从事理发业务,取得租金9600元(假设不考虑营业税);
(8)因购买 * * 票中奖,奖金120000元,其中4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某贫困地区。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的小说共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3360
B.4144
C.4800
D.518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稿酬所得可减征30%:
应纳税额=30000×(1-20%)×20%×(1-30%)=3360(元)
小说在某报上连载,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连载收入作为一次征税,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700×10×(1-20%)×20%×(1-30%)=784(元),二者合计3360+784=41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