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综合题

理性的光芒(9分)

材料一: 霍布斯认为,人们在组成国家后已把全部自然权利转让给了主权者,既然君主是主权的体现者,国民的总意志,那么他的利益便理所当然地体现了臣民的利益,他本人就是全体臣民的化身。如此,则臣民对君主的任何反抗都意味着对自己的反抗。

材料二: 洛克以为,那种关于把全部权利上交给主权者的主张荒唐得近乎滑稽。人们组成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财产和安全,如果把一切权利都转让了出去,使君主有权任意处置自己的自由及生命,那么这与自然状态下有何区别?这等于是为了防止臭猫和狐狸的侵袭,却甘心被狮子吞噬,甚而还以此为安全!天赋 * * 绝不可转让或遭剥夺,保护这些权利正是政府存在的目的,抹煞 * * 的国家没有存在的意义,而侵犯 * * 的政府即是暴政、专制。

——以上材料均摘自陈绪纲《读(社会契约论)》

问题:

(1)材料一、二中霍布斯与洛克论述的共同主题是什么?(1分)他们的观点有哪些不同?(4分)

(2)为防止出现“侵犯 * * 的政府”,孟德斯鸠在材料二洛克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什么学说?(1分)结合中外相关两个史实,指出这一学说的历史作用。(3分)

答案

主题:权利归属(或 * * )问题。(1分)

不同:霍布斯主张主权在君,人们把权利转让给君主后就必须遵守契约,不得反抗(2分);洛克认为主权在民,天赋 * * 不可转让或遭剥夺,人民有权反抗暴政。(2分)

(2)学说:三权分立。(1分)

作用:为美国1787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推动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发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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