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07年10月1日为某公司研制开发产品,合同规定的研制开发期为5个月,合同总收入1600000元,至2007年12月31日已发生费用640000元(假定均用银行存款支付),预收研制开发款1000000元。预计整个研制开发工程完工的总成本为1000000元。此外,经专业测量师测量,至2007年12月31日,研制开发工作的完工程度为70%。
要求:
(1)编制A公司预收研制开发款与支付研制开发费用的会计分录;
(2)分别采用以下方法确定本期收入与成本,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①按专业测量师的研制开发工作的完工程度确定;
②按已提供的劳务量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百分比确定(假定研制开发期内劳务量均衡发生);
③按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百分比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