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加工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收取烟厂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税额为3400元。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价格计税(烟丝的成本利润率为5%),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A.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8450元
B.加工厂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C.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D.加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18020元,应纳消费税37800元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受托方自行提供材料,不符合委托加工的定义,应按自制产品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2000+2000+50000)×(1+5%)÷(1-30%)=126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126000×17%=21420(元)
本期缴纳增值税=21420-3400=18020(元)
烟丝加工厂应缴消费税=126000×30%=37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