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话礼仪中,有一条“()”原则。它的含意是:接听电话时,以铃响()左右拿起话筒最为适当。
参考答案:响铃不过三;三次
下列各句中标点符号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
A.有人发出设立《中国手书日》的号召,呼吁人们在一年中的某一天,放弃手机、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用手书方式写一封家信,记-篇日记,抄写几首古诗词等,颇有几丝浪漫主义色彩。
B.现代著名语言文字学家陆宗达告诉我们:“氏族社会中,处置战败敌人的男女有所不同:男子被杀死,妇女则作为妻子被收养入族,其实也就是奴隶”。(《训诂简论》)
C.《药殇》值得称道之处就在于,让人在阅读时,不自觉地感受在黑暗中寻找并渴求光明的心境--生命与金钱的抗争,尊严与权势的较量,法律与暗箱的对峙,智慧与阴谋的相持。
D.西方世界以“自由”“平等”“民主”为核心内容的发展理念与模式在全球范围内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如以赛亚·伯林所说,西方世界“声称得救的道路只此一条。”
王申住江苏省甲市东区,李全住甲市西区,两人系同一工厂工人。两人于1999年2月18日在甲市南区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李全将王申打成轻伤,王申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4500元。经本厂领导调解,两人达成如下协议:"李全于1999年3月底前赔偿王申医药费3000元整,并在本厂当众公开向王申赔礼道歉。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提交北区(双方工厂所在地)王桥居民委员会调解解决,或者提交江苏省内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后,李全下岗,失去工资收入,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也未公开赔礼道歉。王申以伤害赔偿为由,于1999年5月向甲市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全赔偿医药费3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受理了本案。李全认为本案打架地点在南区,两人所在工厂在北区,同时双方已订立仲裁协议,西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故提出管辖异议。西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故提出管辖异议。西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全的管辖异议成立,以"[西民]初字(1999)第8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王申对此裁定表示不服。如果你是王申的代理律师,请代写一份行使诉讼权利的诉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