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达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被某毛纺厂申请破产清算,2007年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据悉:①甲商业银行是最大债权人,其债权为1000万元,以盛达公司的一栋办公楼抵押担保,甲商业银行在该破产案件受理前已经起诉但人民法院尚未判决;②乙公司债权500万元,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已经起诉并胜诉但尚未申请执行;③丙公司债权400万元,但尚未到期;④丁公司主张债权300万元,因盛达公司对该项债权有异议,丁公司已经起诉,尚未判决确权。另外,盛达公司还欠职工工资200万元;欠税款1OO万元。
(2008,73)如果本案拟转入重整程序,则在破产宣告之前依法可以申请重整的有( )。
A.管理人
B.盛达公司
C.盛达公司的股东刘某,其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5
D.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