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工业企业200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4500万元;销售成本3000万元;增值税7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80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
(3)销售费用5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400万元、业务宣传费50万元。
(4)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研究新产品费用40万元(2003年研究新产品费用30万元)。该企业当年固定资产评估增值20万元,增值部分提取折旧2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5)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50万元,年息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
(6)营业外支出60万元,其中含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接受工商局罚款1万元,通过政策部门向灾区捐赠20万元。
(7)投资收益17万元,系从外地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税率 15%)。
(8)该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200.066万元。
要求:
(1)2005年度的会计利润。
(2)2005年度的收入总额调整项目金额。
(3)2005年度的成本、费用、支出调整项目金额。
(4)2005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5)2005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6)2005年度应退补的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