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先生和李女士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两人结婚时各有财产40万元和20万元,离婚时各自名下财产分别为100万元和60万元,增加部分均为二人工作所得。若二人从未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平均分配,李女士可再向王先生请求的财产为()。
A.10万元
B.20万元
C.30万元
D.40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100-40)+(60-20)=100万元
双方各应分得:100/2=50万元
妻子可向丈夫请求:50-(60-20)=10万元